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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播放系列公益广告片的通知
时间:2017-07-05    来源:    字体显示:   默认   阅读:869 次

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电影公司: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总局电影局近日下发《关于播放系列公益广告片的通知》(影字〔2017〕260号),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至十九大召开前后,在全国城市影院和农村电影放映中安排播放系列公益广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列公益广告的内容及制作单位

(一)系列公益广告共4条,分别围绕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个自信”等主体,由电影频道节目中心负责制作,每条广告时长约45秒,在7月、8月、9月、10月期间,每月集中播出一条,在电影正片前播放。

(二)城市影院上映影片公益广告的贴片等相关工作,由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总局数字节目管理中心、中国电影资料馆及其他有关制作方负责;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统筹硬盘寄送工作,各相关发行方给予配合。

(三)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的公益广告的版本,则由总局数字节目管理中心负责传输、寄送。

二、要求

请各设区市局高度重视此项活动,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本辖区各城市影院和农村公益电影各放映单位,在上述时间段内,每场电影放映之前均需先播放公益广告,并于正片前倒一位置放映。

特此通知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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