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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2017年福建省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的通知
时间:2017-12-19    来源:    字体显示:   默认   阅读:124 次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海峡出版发行集团:

为提升农家书屋服务效能,指导各地做好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现将《2017年福建省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简称“《福建省推荐目录》”,下同)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目录执行。经福建省农家书屋出版物推荐目录审定小组严格审定,《福建省推荐目录》列入党的十九大文件及学习辅导读物4种(省局已申请专项经费,并由相关单位负责配送到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7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简称“《总局推荐目录》”,下同)所列全部1190种图书、150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以及中宣部和总局办公厅公布的“2017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2017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的百种优秀出版物”全部书目;闽版出版物691种。各地要把《福建省推荐目录》作为选书配书的基本依据,认真执行总局相关规定,农家书屋补充更新的出版物中《总局推荐目录》列入的品种和数量比例不得低于50%,闽版出版物比例不得超过30%。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严格执行《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5〕527号)的相关规定,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落实、用好专项资金,争取配套资金,确保每个农家书屋补充图书不少于60种。对开展延伸服务的农家书屋,在补充更新出版物数量上要适当倾斜。

三、加强选书用书。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依托农家书屋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要对接群众需求,加大少儿类、农业科技类和健康养生类图书配备比例。要落实好“大馆带小屋”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县级图书馆服务点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积极性和自主性,提高配书的差异化和针对性,逐步建立“按需制单、百姓点单”模式。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出版物采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资金使用效率和出版物质量,防止不法书商采取“高定价、低折扣”等方式将劣质图书挤进农家书屋。各设区市、县局要对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情况进行抽查、暗访,对违反规定挪用资金、未按要求补充出版物等行为,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并通报批评。

 

附件:2017年福建省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光盘)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12月13日

  人:陈胜利,15960295676,0591-88116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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