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提升工程
实施方案(暂行)
(2017年12月11日)
为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提质增效,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振兴乡村战略部署,进一步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更好地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 基本目标
利用已建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进一步提升全省应急广播服务能力与水平。在内容建设上,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丰富节目资源,创新节目形式,让农民群众愿意听、喜欢听;在平台建设上,综合运用互联网、广电有线网,建设全方位覆盖、多终端访问,应急广播、定时广播、定制广播相结合,省市县节目三级汇聚、三级管理的村村响内容管理服务平台;在机制建设上,构建上下协调、运行高效、可管可控、长通长响的长效机制,确保村村响安全健康运行,让农村广播“响”起来,让农民掌声“响”起来。
近期先实现定时播出。同步研究,策划依托移动端,实现精准点播服务。
三、内容设置
今年内完成以下节目制作生产任务:
(一) 模块设置
1.公共模块
公共模块指的是在全省统一播放的、共性的节目内容,由省局指定内容目录清单,委托省广播影视集团负责开发制作。
2. 特色模块
特色模块指的是能体现各地地方特色的节目内容。特色模块由各设区市和县(市)级广播电台分别开发制作,并向省广播影视集团提供。
(二)门类设置
包括时政类、科技类、文化类、健康生活类、城市展播等方面内容:
1. 时政宣传。开展十九大精神宣传,根据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将十九大精神分类别制作,深入浅出制作讲解专题内容(十九大主题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十八大以来历史性变革、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两个一百年目标、8个方面建设的重大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等)不少于50个。
2. 科技下乡。介绍与当地种植、养殖特点相适应的农业科技知识;介绍适合当地种植、养殖环境的新产品;宣讲致富经;适当开展农业方面专家访谈等。
3. 文化传播。结合乡村民俗,身边的好人好事,宣传民生以及优秀传统文化,介绍地方戏曲等。
4. 健康生活。贯彻健康中国战略,介绍养生保健和基础医疗医药知识,适当开展健康保健方面专家访谈等。
5. 城市展播。介绍我省某个城市的产业、文化、环境等方面内容。
6. 其他有关内容。
(三) 节目组织
节目内容由省广播影视集团与市、县级广播电台共同开发制作。一是各市、县台按照门类分模块对市、县特色内容的开发制作,并指定专人进行内容的发送和接收(目前计划的交换方式为邮件加密传输,上行下行均采用此方法);二是省广播影视集团将开发制作的共性内容与市、县提供的特色内容进行编辑制作等有效整合(各县节目分开整合);三是省广播影视集团将审核后的内容传给市、县级台,由专人接收;四是市、县级台利用三级联播联控系统进行播放。对确有节目组织整合能力的市、县台,可以要求省广播影视集团提供共性内容部分,由市、县台实现共性内容与特色内容的整合并播放。
节目内容的审核把关,遵循“谁制作、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播出内容安全。
四、节目设置
近期节目设置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历时约三个月。之后再增加新的内容和新的传播服务。初步安排:
栏目时段:每周六11:20-12:00。
栏目时长:每期40分钟左右,其中公共部分约20分钟,地方内容约20分钟。
栏目名称:《迈进新时代》
栏目内容:由省广播影视集团提供给市或县级台,包含公共模块和特色模块的节目内容。
五、实施主体
(一)内容平台建设
省局负责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省广播影视集团、各市县局之间的配合,同时做好监管工作。
省广播影视集团按照省局要求,一是负责共性节目制作。二是负责按照模块化将共性内容与特色内容进行整理、合成。三是负责将合成、审核后的节目内容分发至相关市县台,并联系专人进行接收播放。四是负责平台建设。五是协助省局对各地方台节目制播开展情况进行考评。
各市县局应加强本辖区村村响系统管理,确保三级联播联控系统处于可唤醒状态(设备通电),做好节目播放协调监督工作。
各市、县级台应按要求,一是将特色模块提供给省广播影视集团。二是接收省广播影视集团传送的完整节目内容,三是播放整合封装后的节目内容。没有节目制播能力的县级台,该主体为设区市级台。
(二) 系统运行维护
市县级广电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的系统管理。一是鉴于“村村响”设备目前已经过了质保期,故障率和返修率都比较高,市县级广电行政部门要督促相关市县台协调联系有关技术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对设备进行排查维护和修理。二是农村有线广播应急预警系统传输线路的保障工作,按照《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关于做好全省农村有线广播信号传输保障工作的通知》(闽新广〔2017〕801号)执行。
(三) 广播员培训
各市、县局要组织开展广播员培训工作,县级广播员由市级负责组织相关业务培训,乡(镇)级广播员和村级广播员由县级负责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对新上岗的广播员,应当接受相关业务培训。
六、资金安排
今年省局的专项资金分两部分安排。一是拨付给省广播影视集团1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模块内容开发采集制作、公共模块与特色模块内容的有效整合和互动点播节目平台建设。二是拨付给各设区市广播电台(广播电视台)20万元、平潭广播电视台10万元,由各地统筹安排,节余留用。各设区市广播电台(广播电视台)在商得设区市局同意后按照各县级台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将补助资金合理分配至相关县级台。各设区市局要参照省局的做法,积极争取本级财政对“村村响”项目的专项支持,并加强督促指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实施步骤
(一)调研摸底。省局在9月底开始对全省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设备的使用现状进行调研摸底,目前已基本完成;了解部分省关于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的使用提升情况。
(二)方案制定。根据前期调研摸底情况,以丰富节目内容和满足农民收听需求为目标,于11月上旬完成试点阶段方案制定。
(三)组织实施。下发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就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提升工程的实施,组织协调所辖县(市、区)广播电台定期制作并播放节目;协调省广播影视集团做好全省性节目制作、各市、县节目整合封装并分发各地播出;指导解决各地在播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技术、设备等问题。
(四)推进步骤。到12月2日,实现全省一半以上的县(市、区)完成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提升工程的试播工作;到12月30日,有80%以上的县能够实现每周的定时播放;到2018年春节,全省所有的县均实现每周定时播放。
(五)落实资金。各设区市广播电台(广播电视台),平潭广播电视台要抓紧落实省局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并于12月15日前将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邮寄到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科技处(相关要素见附件2)。
(六)走访调研。在试播一段时间后,于2018年元旦前后组织对试播情况进行走访,了解农村广播是否有“响”,农民的掌声是否有“响”。
(七)各设区市局(含平潭)按照要求,及时向省局报告“村村响”播出工作落实情况及当地群众的反响和要求。
(八)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对节目内容、平台以及栏目设置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充实提升。
本《实施方案(暂行)》在贯彻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各级各单位及时向省局科技处反馈(联系人:陈胜利,电话:0591-88116553,15960295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