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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质量管理2017”专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2-22    来源:    字体显示:   默认   阅读:1280 次

各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

根据总局《关于开展出版物“质量管理2017”专项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发〔2017〕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质量管理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检范围

主要检查选题和书号管理情况、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出版物质量三个方面。检查重点2016年以来出版的辞书、社科、文艺、教辅、少儿和生活类出版物的内容质量和编校质量。并加大对引进版出版物内容质量和编校质量的检查力度。

二、进度安排

全省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质量管理2017”专项工作分阶段、分层次进行。

(一)图书出版单位自查进度安排

1.2017年3月—12月,做好图书成批装订前的检验签装检查工作,确保全品种产成品印装质量。

2.2017年3—4月,按总局“不低于10%”比例,开展辞书、社科和文艺类出版物自查工作,并于4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2016年出版辞书、社科和文艺类出版物各类种数、自查各类种数;2016年出版辞书、社科和文艺类选题计划执行情况;2017年出版辞书、社科和文艺类选题计划情况;以及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和自查书目,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省局出版管理处。

3.2017年 7—9月,按总局“不低于10%”比例,开展教辅、少儿和生活类出版物自查工作,并于8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2016年出版教辅、少儿和生活类出版物各类种数、自查各类种数;2016年出版教辅、少儿和生活类选题计划执行情况;2017年出版教辅、少儿和生活类选题计划情况;以及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和自查书目,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省局出版管理处。

4.2017年3—8月,各出版单位开展重大选题备案情况自查,并于8月20日前,将重大选题备案制度等质量保障体系机制的建设情况,2016年重大选题备案数量及书目、出版情况,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省局出版管理处。

5.2017年4—8月,各出版单位做好省局有关“图书质量检查”事项“双随机”抽查备检工作(此项工作按出版单位20%比例进行抽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音像电子出版单位自查进度安排

1.2017年3—12月,自查音像电子装帧设计、复制质量。

2.2017年3—6月,自查重大选题备案制度等质量保障体系机制的建设情况以及2015年重大选题完成情况。

3.2017年3—9月,自查三审责任制度、责任编辑制度、责任校对制度、稿件及质量资料归档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4.2017年4—10月,自查样品检查制度以及样本缴送制度的执行情况。

5.2017年4—8月,音像出版单位做好省局有关“音像制品出版、制作的监管”事项“双随机”抽查备检工作(此项工作按出版单位40%比例进行抽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6.2017年4—9月,电子出版单位做好省局有关“电子出版物出版、制作的监管”事项“双随机”抽查备检工作(此项工作按出版单位20%比例进行抽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要健全和完善重大选题备案制度,不允许出现打“擦边球”“搞变通”等违规情况的发生,对未经备案出版属于重大选题范围内出版物的违规行为,省局将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给予处罚。

(二)严格按照总局核准资质开展相关出版业务。不得擅自超范围出版经营。对超范围出版经营活动的,或同一批次出现两种及以上出版物质量检查不合格的,或出版单位出现相关出版物连续两年质量检查不合格的,省局将依照《出版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撤销其相关出版资质。

(三) 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书号实名申领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稿件三审责任制度、责任编辑制度、责任校对制度、样书装订前检查制度、图书出版后评审制度、样本缴送制度等,确保出版物质量安全。

(四)严格把好编校质量关。坚持“三审三校”制度,落实岗位编校机制。连续两年出版物质量检查不合格的出版单位不得参加中国出版政府奖评奖。对一年内造成3种以上出版物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造成出版物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省局将依法依规注销其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三年内不得从事出版编辑工作。

(五)严格把好出版物印装质量关。各出版单位对出版物的印刷、复制质量负有责任,承印、复制前应与厂家签订质量合同,明确职责与理赔责任,认真做好出版物装订前的检验签装、复制质量的检查工作,对屡次出现质量问题的厂家实行“黑名单”制,切实把好出版物产品质量关。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2月20日          

(联系人:林薇,联系电话:0591-88116537,电子邮箱:5021837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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