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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做好2015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4-07    来源:    字体显示:   默认   阅读:1696 次



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我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系统2015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认真开展打击侵权盗版活动。以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为重点,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会同互联网信息办、通信管理办公室和公安部门,适时开展“剑网2015”专项行动。突出整治未经许可传播或销售影视、音乐、文学、游戏、软件、APP等 作品的网站,重点整治通过网络销售平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网络电视棒、电视机顶盒等进行侵权盗版的网络载体,主动加强对本地新闻、文学、音 乐、影视等网站和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监管,着力规范网络转载、传播作品行为。要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机制,切实通过监管执法,规范网络版 权秩序,强化网络空间治理,维护广大权利人合法权益。

(二)着力健全印刷复制监督检查机制。要 实行常态化检查,着重检查印刷复制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情况,检查经营活动和产品印制质量,着力解决违法违规问题,规范市场运行秩序。要突出对 印刷复制企业印制政经类出版物、民族宗教类出版物以及少儿出版物的检查。要突出对光盘复制企业光盘模具蚀刻来源识别码以及报送样盘情况的检查。要结合开展 “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在重大节庆日组织开展印刷复制发行企业专项检查行动。

(三)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要严厉打击涉及出版物和其他侵权盗版行为,重点查处盗版的教辅、少儿出版物、工具书、畅销书、影视剧和音乐、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做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要突出对网上书店、出版物网络交易平台、少儿出版物和政经类出版物销售情况的检查。要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开展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

(四)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要 进一步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严格按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要求,从软件采购、安装使用、资产管理、审计监 督、自查督查和年度报告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以国有企业为重点、协同推进相关行业企业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明确工作分工,加强组织指导,开展监督检查,狠抓责任落实。

(五)规范信息公开及报送。务必及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开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务必按要求每月向省局报送本地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见附件)。为推动各地加强版权行政执法工作,今年各地市版权行政部门应申报1起以上情节较重的侵权盗版案件,申请列入省局督办案件。信息和督办案件报送情况将作为对各地年度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考核和推荐参评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和个人的重要指标。

二、有关要求

(一)健全执法办案工作机制。要 畅通新闻出版(版权)领域打击侵权假冒举报投诉渠道,积极落实举报奖励措施。要健全完善版权、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通信、公安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工作 机制。要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并完善执法工作细则、工作流程、工作台账等制度,建立案件责任制和执法考评制度,构建统一规范的打击侵权假冒执法监管工作流 程。

(二)突出查办重点案件。要根据版权执法工作的特点,分清主次,抓住重点,集中力量抓大案、抓关键,把有限的力量和行政资源集中到查处大案要案和重点行业专项行动治理上来,推动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三)加强基础执法能力建设。要 加强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深入研判形势,制定工作计划与措施,明确职责与分工。要加大版权执法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培训和设备保障,将执 法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要进一步加强基础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经费保障,开展版权执法培训,提升版权执法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四)做好新闻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及时宣传报道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部署、措施和成果。要制作发布打击侵权盗版公益广告,曝光典型案例,提高公众的版权意识。

附件:1. 双打”工作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doc

     2.“双打”工作查办案件统计表.doc

     3.“双打”工作执法案件报送信息表.doc    
        4.
版权执法督办案件申请表.doc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320


                     (联系人:常桂旭,电话:13805009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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