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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10-20    来源:    字体显示:   默认   阅读:1040 次

局机关各处室,省新闻出版广电稽查总队:

现将《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10月10日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公务员

职业道德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公务员道德建设的新要求,全面推进局机关公务员和省新闻出版广电稽查总队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16〕389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参加人员

局机关全体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除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员(局机关各处室、省新闻出版广电稽查总队均为活动的责任处室、单位)。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职业道德建设活动以“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

(一)开展规范公务员行为

1.开展公务员宣誓活动。增强公务员队伍的对党对祖国忠诚意识、职业道德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遵守公务员守则,从严规范公务员履职行为。(牵头处室:人事处)

完成时限:2017年

2.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逐步建立公务员档案填写登记情况、个人事项报告查核情况、廉政记录情况、遵守规定和承诺践诺情况等诚信记录档案。将诚信记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牵头处室:人事处、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2019年

(二)开展理论学习与教育培训

1.结合“三原”学习会,每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并结合职业道德建设活动主题和自身工作特点,撰写读书笔记和学习体会。(牵头处室:机关党委、人事处)

完成时限:2017年

2.推动学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廉洁行为若干规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道德自律公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融入全员思想建设,以传统和红色文化引领职业道德建设,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培育行业职业道德,进一步推动“行规”落地生根。(牵头处室:人事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

3.将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初任和任职的公务员安排参加省委党校、省直党工委党校和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举办的培训班次,接受职业道德培训或者参与职业道德主题实践活动。(牵头处室:人事处)。

完成时限:2017年

4.组织到驻福州监狱现场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反面典型进行案例剖析。(牵头处室:机关党委、纪委)

完成时限:2017年

(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1.开展主题征文、演讲比赛、诵读文化经典等活动。以“争做公务员职业道德模范”为主题,开展征文比赛。全体公务员要根据主题征文内容、要求,认真撰写文章,积极参加优秀主题征文活动。每个处室(单位)精选1篇以上文章,参加征文评比。定期开展道德讲堂、读书沙龙、文化主题展、我们的节日等相关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党的优良传统。(牵头处室:人事处、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

2.深入推进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标兵”“为民服务示范岗”创建活动,大力营造国家有模范、行业有标兵、单位有榜样、身边有先进的良好氛围。(牵头处室:人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

3.开展“为民志愿服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发挥党支部、工会、妇委会等组织的作用,推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活动常态化。(牵头处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18年

(四)建立考核评价机制,自觉接受监督

1.将公务员职业道德表现情况列入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职考察工作中。个人述职要述德,民主测评要测德,考察谈话要问德,通过公务员自评、互评和服务对象参评,综合分析评价公务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表现情况。(牵头处室:人事处)

完成时限:2017年

2.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将公务员遵守职业道德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深入查找不足,切实加强整改。(牵头处室: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2017年

3.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工作,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和问责制度。(牵头处室: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2017年

(五)建立和完善公务员职业道德奖惩机制

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职业道德考核情况作为公务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对恪守职业道德、履职尽责、表现优秀的公务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有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的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牵头处室:人事处、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

三、组织实施

本次活动成立局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职业道德建设活动的组织管理及考核工作。

组  长:胡永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  彦  办公室主任

        黄松珠  人事处处长

        戴晓红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陈石头  省新闻出版广电稽查总队总队长

        吴跃春  机关纪委书记、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职业道德建设活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职业道德建设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四、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处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将职业道德建设和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务求取得实效。

(二)认真组织,明确责任。各处室(单位)要把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活动作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职责,按照活动方案安排部署,从具体事情做起,从平时业务工作中的热点问题抓起,使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互相促进。

(三)加强督导,推动落实。各责任处室、单位要积极参与,正确处理好开展主题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把主题活动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确保职业道德建设各项活动落实到位。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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