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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金玺彩印有限公司申请出版物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丰子恺儿童文学全集——少年美术故事》等7种境外出版物获得许可
时间:2017-05-26    来源:    字体显示:   默认   阅读:2124 次

2017年5月24日,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15号》,同意厦门市金玺彩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615510367XD)印刷境外出版物《丰子恺儿童文学全集——少年美术故事》等7种境外出版物,具体书名、规格、页数、总印数如下:

1.《丰子恺儿童文学全集——少年美术故事》,规格:140mm×210mm,页数:200,印数:1000本;

2.《丰子恺儿童文学全集——少年音乐故事》,规格:140mm×210mm,页数:168,印数:1000本;

3.《丰子恺儿童文学全集——华瞻的日记》,规格:140mm×210mm,页数:252,印数:1000本;

4.《丰子恺儿童文学全集——给我的孩子们》,规格:140mm×210mm,页数:256,印数:1000本;

5.《丰子恺儿童文学全集——中学生小品》,规格:140mm×210mm,页数:200,印数:1000本;

6.《丰子恺儿童文学全集——博士见鬼》,规格:140mm×210mm,页数:136,印数:1000本;

7.《丰子恺儿童文学全集——小钞票历险记》,规格:140mm×210mm,页数:188,印数:1000本。

你公司印制的上述出版物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发行、散发。

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你公司上述印制的出版物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发行、散发。有效期自2017年5月24日至2099年12月31日。行政许可批复文号:闽新广〔2017〕312号。许可机关: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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