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4日,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15号》,同意厦门市金玺彩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615510367XD)印刷境外出版物《丰子恺儿童文学全集——少年美术故事》等7种境外出版物,具体书名、规格、页数、总印数如下:
1.《丰子恺儿童文学全集——少年美术故事》,规格:140mm×210mm,页数:200,印数:1000本;
2.《丰子恺儿童文学全集——少年音乐故事》,规格:140mm×210mm,页数:168,印数:1000本;
3.《丰子恺儿童文学全集——华瞻的日记》,规格:140mm×210mm,页数:252,印数:1000本;
4.《丰子恺儿童文学全集——给我的孩子们》,规格:140mm×210mm,页数:256,印数:1000本;
5.《丰子恺儿童文学全集——中学生小品》,规格:140mm×210mm,页数:200,印数:1000本;
6.《丰子恺儿童文学全集——博士见鬼》,规格:140mm×210mm,页数:136,印数:1000本;
7.《丰子恺儿童文学全集——小钞票历险记》,规格:140mm×210mm,页数:188,印数:1000本。
你公司印制的上述出版物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发行、散发。
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你公司上述印制的出版物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发行、散发。有效期自2017年5月24日至2099年12月31日。行政许可批复文号:闽新广〔2017〕312号。许可机关: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