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6日,依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34号》,同意心平气和(厦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302901453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许可证号为(闽)字第00423号。许可范围:可制作、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不含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有效期限至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