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许可 >详细
分享到:
莆田市美连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出版物印刷经营获得许可
时间:2017-05-18    来源:    字体显示:   默认   阅读:2640 次

2017年5月17日,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15号》、《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2001年总署令第15号)和《数字印刷管理办法》(新出政法〔2011〕2号),同意莆田市美连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版物印刷许可(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2M00006FJ88),经营范围:以数字方式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有效期限:2017年5月—2020年3月,印刷经营许可证号:闽(2017)印证字358200003)号。

主办: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 承办: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 传真:0591-87559325
闽ICP备15002759号-1 技术支持:海西天成
您是第 个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