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委编办[2015]172号文件,省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中心工作职责为:负责全省设区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节目内容的收录和评议;负责境外在闽落地节目、境外频道节目内容的舆情分析;对全省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新媒体视听节目内容进行收听收看;开展广播电视收听收看信息咨询工作。机构规格相当正处级。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西二环南路128号省广电中心 联系电话:0591-87533880(传真) 投诉电话:0591-87537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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