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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 (含互联网游戏作品)的审核转报


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

(含互联网游戏作品)的审核转报

(省级受理、审核转报)

项目名称

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的审核转报(含4个子项:1.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的审核转报;2.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游戏出版物的审核转报;3.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的审核转报;4.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移动游戏的审核转报)

项目类别

其他权力(审核转报)

办理依据

    1.《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国务院令第595666号修订)第二十八、四十九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附件第328  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新闻出版总署)

    3.《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4号)第二十四条。

    4.《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第二十七、三十二条。

办理条件

一、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不含二、三两项)审批:

1.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的单位应是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有出版资质的电子出版单位;

2.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的题材、内容应符合出版单位的业务范围;

3.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应遵守《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中对电子出版物内容、形式的具体规定。

 

二、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游戏出版物审批

1.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游戏出版物的单位应是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有出版资质的电子出版单位;

2.非出版单位发行的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游戏出版物,发行单位须具有发行许可证;

3.所申报的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游戏出版物已在国家版权局履行著作权合同登记手续。

 

三、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含移动游戏)审批

1.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的单位应是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电子出版物出版资质或互联网游戏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

2.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已在国家版权局履行著作权合同登记手续;

3.游戏运营单位须具有《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

4.游戏运营单位须具有《完备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名验证手续证明》(移动游戏、通过网络下载的单机游戏可不提交)。

 

 

申报材料

 

 

根据《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4号)第二十五条,《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应分别提交材料:

 

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的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材料清单:

    1.《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出版物申请书》(盖章原件3份);

    2.出版单位对进口电子出版物的审读报告(盖章原件3份);

    3.样品及必要的内容资料(盖章原件3份);

4.申请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著作权合同登记证明文件(盖章原件3份)。

 

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的“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游戏出版物”的材料清单:

    1.《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出版物申请书》(盖章原件3份);

2.国家版权局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复印件(盖章原件3份);

3.出版合同及游戏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原件3份);

4.发行合同及发行单位发行许可证复印件(盖章原件3份);

5.电子游戏出版物关卡介绍或过关攻略;

6.电子游戏出版物主要任务和主要场景的彩色图片(电子文档)(图片数量不得少于10张);

7. 电子游戏出版物中文脚本全本(电子文档)(游戏中出现的所有中文字符合集,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提示、NPC对话、任务情节、游戏道具等,电子文档光盘一式两份。);

8. 电子游戏出版物样盘2张;

9. 包含以上第1项至第6项书面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光盘2张。

 

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的“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的材料清单:

1.《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申请书》(盖章原件3份);

2.国家版权局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复印件(盖章原件3份);

3.运营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ICP证复印件(盖章原件3份);

4.出版机构的审读报告;

5.游戏作品内容介绍;

6.游戏防沉迷系统功能设置说明及防沉迷身份证验证证明材料;

7.用于内容审查的高、中、低等级“管理人员”帐号各3个及游戏防沉迷系统测试帐号3个(通过网络下载的单机游戏可不提供此项内容,但需提供游戏激活码或序列号;如游戏仅针对18岁以上消费者,可不提供防沉迷帐号,但需单独进行说明);

8.游戏出版物中文脚本全文及游戏屏蔽词库(电子文档)(游戏出版物中文脚本全文是指游戏中出现的所有中文字符合集,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提示、NPC对话、任务情节、游戏道具);

9.客户端游戏需提交客户端光盘3张,网页游戏需提供游戏登陆地址,移动游戏需提交安装包光盘3张,或安装包下载地址,或移动审查设备3部;

10.包含以上第1项至第7项书面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光盘3张。

 

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的“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移动游戏”的材料清单:

1.《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申请书》(盖章原件3份);

2.国家版权局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盖章复印件3份);

3.运营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ICP证复印件(盖章原件3份);

4.出版机构的审读报告;

5.游戏作品内容介绍(包含游戏背景、人物角色、游戏NPC、主要情节、场景、系统功能、游戏商城等内容);

6.用于内容审查的高、中、低等级“管理人员”帐号各3个(如游戏无注册登陆功能,提交说明后,可不提交帐号);

7.游戏安装包下载地址、游戏安装光盘或安装游戏的专用审查设备2部;

8.包含以上第1项至第6项书面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游戏出版物中文脚本全文及游戏屏蔽词库(如游戏不存在文字输入功能可提交说明)电子文档的光盘3张。

办事流程

受理—审核—转报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省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1-2202552022025574

受理地址

省局: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1   邮编:350001

受理时间

工作日

业务联系人

省局出版管理处:林薇、刘志昂0591-8811653787579780

省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钟晓阳、杨榕0591-8753668787532753

监督投诉

省局:邮箱:18959111578@163.com    投诉电话:059188116579

省效能办:12345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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