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4号)第二十五条,《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应分别提交材料:
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的“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材料清单:
1.《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出版物申请书》(盖章原件3份);
2.出版单位对进口电子出版物的审读报告(盖章原件3份);
3.样品及必要的内容资料(盖章原件3份);
4.申请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著作权合同登记证明文件(盖章原件3份)。
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的“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游戏出版物”的材料清单:
1.《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出版物申请书》(盖章原件3份);
2.国家版权局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复印件(盖章原件3份);
3.出版合同及游戏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原件3份);
4.发行合同及发行单位发行许可证复印件(盖章原件3份);
5.电子游戏出版物关卡介绍或过关攻略;
6.电子游戏出版物主要任务和主要场景的彩色图片(电子文档)(图片数量不得少于10张);
7. 电子游戏出版物中文脚本全本(电子文档)(游戏中出现的所有中文字符合集,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提示、NPC对话、任务情节、游戏道具等,电子文档光盘一式两份。);
8. 电子游戏出版物样盘2张;
9. 包含以上第1项至第6项书面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光盘2张。
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的“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的材料清单:
1.《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申请书》(盖章原件3份);
2.国家版权局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复印件(盖章原件3份);
3.运营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ICP证复印件(盖章原件3份);
4.出版机构的审读报告;
5.游戏作品内容介绍;
6.游戏防沉迷系统功能设置说明及防沉迷身份证验证证明材料;
7.用于内容审查的高、中、低等级“管理人员”帐号各3个及游戏防沉迷系统测试帐号3个(通过网络下载的单机游戏可不提供此项内容,但需提供游戏激活码或序列号;如游戏仅针对18岁以上消费者,可不提供防沉迷帐号,但需单独进行说明);
8.游戏出版物中文脚本全文及游戏屏蔽词库(电子文档)(游戏出版物中文脚本全文是指游戏中出现的所有中文字符合集,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提示、NPC对话、任务情节、游戏道具);
9.客户端游戏需提交客户端光盘3张,网页游戏需提供游戏登陆地址,移动游戏需提交安装包光盘3张,或安装包下载地址,或移动审查设备3部;
10.包含以上第1项至第7项书面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光盘3张。
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的“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移动游戏”的材料清单:
1.《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申请书》(盖章原件3份);
2.国家版权局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盖章复印件3份);
3.运营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ICP证复印件(盖章原件3份);
4.出版机构的审读报告;
5.游戏作品内容介绍(包含游戏背景、人物角色、游戏NPC、主要情节、场景、系统功能、游戏商城等内容);
6.用于内容审查的高、中、低等级“管理人员”帐号各3个(如游戏无注册登陆功能,提交说明后,可不提交帐号);
7.游戏安装包下载地址、游戏安装光盘或安装游戏的专用审查设备2部;
8.包含以上第1项至第6项书面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游戏出版物中文脚本全文及游戏屏蔽词库(如游戏不存在文字输入功能可提交说明)电子文档的光盘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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