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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电影院线公司的核准


组建电影院线公司的核准

(省级直接受理、核准)


项目名称

组建电影院线公司的核准

项目类别

行政确认

办理依据

    1.《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2004年广电总局 商务部令第43号)

    第十二条 (二)组建省(区、市)内院线公司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并报广电总局备案;组建跨省院线公司的,由广电总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

    第十三条 (一)凡在省(区、市)内与20家以上中小学校、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影剧院、礼堂等签订电影供片协议的,可向当地省级电影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一条省(区、市)内少年儿童电影发行放映院线;

    (三)组建省(区、市)内院线公司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并报广电总局备案;组建跨省院线公司的,由广电总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申报单位持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不批准的,书面回复理由。

    2.《关于改革电影发行放映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20011218日广发办字〔20011519号)

    3.《关于成立电影院线报批程序的通知》(200235日广影字〔2002〕第69号)

    4.《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影院线公司机制改革的意见》(广影字第576)第二条。

办理条件

一、组建省内院线:

10家以上以资本或供片为纽带的专业影剧院,其中实行计算机售票的不少于8家或者年度票房不低于800万元且电影专项资金如实上缴,可以发起组建一条省内院线,由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备案。以签约形式组合的院线,签约期不少于3年(含3年)。一个影院只能加入一家院线。签约期满后,可以重新进行选择。

二、组建省内少儿院线:

凡在省(区、市)内与20家以上中小学、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影剧院、礼堂等签订电影供片协议的,可向当地省级电影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一条省(市、区)内少年儿童电影发行放映院线。

申报材料

1.单位成立电影院线公司的申请书(其中注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影院放映许可证编码)(盖章原件1份)。

2.以资产联结组建的院线公司要出示资产证明;以签约形式组建的院线公司要有签约协议(盖章复印件1份)。

3.加入院线的单位要提供资产证明,债权债务说明、近三年票房收入、银幕数,院线中装配电脑售票及缴纳专项资金的情况(盖章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受理—核—审批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省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1-2202552022025574

受理地址

省局: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1  邮编:350001 

受理时间

工作日

业务

联系人

省局电影管理处:林明忠、何登 0591-8811652988116531

监督投诉

省局:邮箱:18959111578@163.com    投诉电话:059188116579

省效能办:12345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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