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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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印刷和外商投资印刷企业年度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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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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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年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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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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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第15号,2015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3号修订)
第十二条 对印刷业经营者的年度核验,除适用本规定规定的条件外,还要求印刷业经营者无违反印刷管理规定的记录。
2.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新出印[2003] 1142号)四、年度核验方法。(二)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要对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对印刷企业进行实地抽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在年度核验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总结年度核验工作经验和汇总年度核验统计资料,并将年度核验报告于每年4月30日以前报新闻出版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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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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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已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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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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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根据总局年度核验工作统一部署每年有所变动,其中注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盖章原件1份);
2.印刷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盖章原件1份);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限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盖章复印件1份);
(备注:携带《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办理年度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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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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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受理—审核—审批
(市级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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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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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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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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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部署
(市级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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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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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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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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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1-22025520、22025574)
(市级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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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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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1层 邮编:350001
(市级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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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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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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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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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印刷发行管理处:张帅、魏文 0591-87629052、87579719
(市级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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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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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邮箱:18959111578@163.com 投诉电话:0591—88116579
省效能办:12345热线电话
(市级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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