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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年度核验

项目名称

 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年度核验

项目类别

其他权力

办理依据

    《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43号)

    第三十条  报刊记者站年度核验每年一次,年度核验工作每年2月开始,4月15日前结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须在4月30日前,将本地报刊记者站年度核验情况报新闻出版总署。

办理条件

 持有《记者站登记证》的单位

申报材料

《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43号)第三十一条:

1.报刊出版单位提交的记者站工作评估报告(盖章原件1份)。

2.《记者站年度核验表》(表格每年随年检通知一并印发)(盖章原件1份)。

3.记者站本年度发表新闻报道的目录及其样报样刊(盖章原件1份)。

办事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

数量限制

 无

办理期限

 具体时间根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年检通知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受理部门

省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1-22025520、22025574)

受理地址

 省局: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1层   邮编:350001 

受理时间

 60个工作日

业务

联系人

 省局新闻报刊处:魏虹、程少霞0591-87558447、87513548

效能投诉

 省局:邮箱:18959111578@163.com            投诉电话:0591—88116579

省效能办:12345热线电话


主办: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 承办: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 传真:0591-8755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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