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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影院申请影院编码审核转报

项目名称

新建影院申请影院编码审核转报

项目类别

其他权力(审核转报)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

    2.《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电影市场管理规范电影票务系统使用的通知》(新广电发2014﹞12号);

    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转发<电影院票务系统(软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影字〔2014〕407号);

    4.《关于规范影院票务系统硬件配置工作的通知》(电专办字〔2015〕35号)第二点。

办理条件

    1.当地影视管理机构已核发《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2.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已核发《营业执照》;

    3.当地消防部门已核发《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4.已在国家电影票务网(www.gjdypw.cn)输入申报材料的电子数据。

申报材料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的材料清单:

1.《电影票务系统基本信息注册表》(表一)、《影院影厅信息》(表二)、《影院基本构成信息》(表三),各一式三份盖章的原件;

2.出具电影放映许可证编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对方院线出具的关于同意XX影院加入XX院线的报告(盖章原件1份),跨省经营的院线应出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核发的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影院公章)。

4.影院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福建管委会出具的关于上缴电影专项资金的承诺书(盖章原件一份);

5.属地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盖章复印件一份);

6.影院与加盟院线订立的《加盟协议或供片合同》(盖章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7.《影院票务系统硬件配置网络环境检查验收表》(盖章原件一份);

    8.影院场所及放映厅平面图(盖章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转报(总局专有系统核发UKEY)

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部门

省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1-22025520、22025574)

受理地址

省局: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1层  邮编:350001 

受理时间

工作日

业务联系人

省局电影管理处:林明忠何登 0591-8811652988116531

监督投诉

省局:邮箱:18959111578@163.com    投诉电话:0591—88116579

省效能办:12345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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