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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出版单位质量评估
项目名称:  报刊出版单位质量评估
实施主体: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实施依据:  1.《报纸出版管理规定》(2005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2号)
    第四十六条  报纸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实行属地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报纸和报纸出版单位的登记、年度核验、质量评估、行政处罚等工作,对本行政区域的报纸出版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其他地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报纸出版单位及其报纸出版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2.《期刊出版管理规定》(2005年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1号)
    第四十四条  期刊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实行属地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期刊和期刊出版单位的登记、年度核验、质量评估、行政处罚等工作,对本行政区域的期刊出版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其他地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期刊出版单位及其期刊出版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主办: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 承办: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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