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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许可事项再减2项
时间:2017-12-12    来源:政策法规处    字体显示:   默认   阅读:39 次

近日,省政府发文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闽政文2017〕415号),涉及我局和县级广电管理部门行政许可事项2项,分别是“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变更、终止审批”和“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要求取消审批后我局要强化市场监管,完善电影内容的审查机制;县级广电管理部门要强化有线电视系统工程的建设管理,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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