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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开展广播电视广告专项检查工作
时间:2017-10-25    来源:传媒机构管理处    字体显示:   默认   阅读:293 次

    今年9月份以来,省局组织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推动我省广播电视广告经营活动更加健康规范有序。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落实。及时将专项检查工作要求传达到全省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及播出机构,要求将这次专项检查工作作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营造良好的传播秩序、净化舆论宣传环境”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贯彻落实。突出要求各级广电播出机构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清理整顿,未按规定报备的医疗养生类节目要先停播,待办理规定报备手续后再开播;要求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强广告和相关节目收听收看,一发现问题,即责令播出机构立即整改到位。

    二是重温政策规定,提高思想认识。要求组织包括行政管理部门、播出机构负责人在内的各方面人员重温学习《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时,为便于各级广电行政部门管理广告节目和播出机构广告经营,省局梳理形成《广播电视广告管理政策指引》《医疗养生节目管理政策指引》,印发全省各级广电行政部门、播出机构、传输机构学习遵循。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认真核查整改。“十一”和“十九大”期间,省局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组织对全省频率频道进行巡查,确保及时掌握重要保障期广告播出情况。“十一”前夕,省局累计下发了3份《核查整改通知书》,责令17个播出机构停止播出4档违规医疗养生类节目和5条违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同时,要求各级举一反三,自查停止播出类似违法广告。从今年9月1日至10月10日,全省共停播整改违规广告、购物短片广告、养生节目87条(档)。

    四是严肃政策规定,坚决防止令不行禁不止和边整改边违法。省局密切关注责令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明确强调对存在严重违规问题的播出机构,将约谈当地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和广电播出机构相关负责人;违法情形特别严重的,将参照总局做法提请当地纪检、宣传等部门予以进一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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