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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和2016年部门决算相关公开事项的补充说
时间:2017-10-13    来源: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字体显示:   默认   阅读:806 次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部门收入预算为29144.46万元,比2016年减少12758.57万元,主要原因有:一是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加快资金拨付;二是在省财政厅的支持下,设立新闻出版广电行业相关项目补助资金,加快结余结转资金的使用;三是部分结余结转资金被省财政厅收归统筹。部门支出预算为29144.46万元,比2016年减少12758.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51.84万元,比2016年增加1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拨付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补助经费500万元,而2016年无此项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9.97万元,比2016年增加17.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年初填报的预算数据为预支数,不包含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制定后年中追加的预算数据。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70.46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311.25万元。

2016年度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8.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1.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7.55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预、决算公开补充事项明细表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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