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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监管事项随机抽查结果的通报
时间:2017-07-12    来源:    字体显示:   默认   阅读:1982 次

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17年5月23—27日,省局组织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监管事项进行随机抽查,共抽取6家制作机构开展检查(福建蓝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福建丰华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厦门文广影音有限公司、风云科技股份、泉州金马传媒有限公司、泉州市功夫动漫设计有限公司,约占全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总数的2.4%)。

经过实地检查,上述6家制作机构基本能够按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总局令第34号)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有关要求,在节目制作内容、股东变更情况、节目销售交流、内部审查把关机制等方面能遵循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通报。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7月10日

主办: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 承办: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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