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17年5月23—27日,省局组织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监管事项进行随机抽查,共抽取6家制作机构开展检查(福建蓝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福建丰华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厦门文广影音有限公司、风云科技股份、泉州金马传媒有限公司、泉州市功夫动漫设计有限公司,约占全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总数的2.4%)。
经过实地检查,上述6家制作机构基本能够按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总局令第34号)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有关要求,在节目制作内容、股东变更情况、节目销售交流、内部审查把关机制等方面能遵循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通报。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