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部署推动“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进一步简化优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简化申报材料,减轻了申请单位80%的申请工作量。主要简化包括:一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申请报告》材料,减少内容填写,改为填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并注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情况证明》,调整为提交《承诺书》;三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股东情况证明材料,改由各市(县、区)局受理申请时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打印,作为审核要件材料留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