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十二五村村通工程 >详细
分享到: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下拨2008年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第二期补助经费的通知
时间:2009-12-09    来源:    字体显示:   默认   阅读:864 次

各有关市、县(市、区)广播电视局:

为了推进“迎奥运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进程,确保今年6月底前按时完成省委省政府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我省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任务,在省局积极协调下,省发改委提前调整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省级资金已于近期全部到位。

根据项目建设任务计划,省局决定下拨第二期省级部分补助经费至各设区市广电局。补助原则:按各地2008年应拨付资金总额的40%拨付(今年1月已下拨第一期补助经费,即总额的50%和省发改委转下拨给连城等12个原中央苏区县的补助经费),剩余10%资金待工程验收完成后再予拨付。

各设区市广电局除预留设备统一招投标的部分资金外,请务必根据资金下拨分配计划及时足额下拨至各县(市、区)广电局,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是惠及广大农民群众,推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民心工程,资金安排为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或抵扣村村通专项资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确保做到专款专用。

请各设区市广电局按附件所列示的补助金额,及时将正规收款票据寄至省局计财处,联系人:陈琳,电话:0591-83342800

特此通知。

附件:全省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建设下拨补助资金分配表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主办: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 承办: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 传真:0591-87559325
闽ICP备15002759号-1 技术支持:海西天成
您是第 个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