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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时间:2016-05-30    来源:    字体显示:   默认   阅读:55975 次

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系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直属的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报考者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2015、2016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届别认定以该认证书年份为准;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拟招人数

所需专业

学历学位要求

备注

1

办公室职员(管理岗位)

1

汉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教育学原理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

维护员   (专技岗位)

1

网络工程、信息安全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应用技术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该岗位需从事高山台站的高空维护作业,适合男性。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和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www.25zuche.com)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0日 -- 2016年6月12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报名材料邮寄到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2016年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登记表上应贴有本人近期2寸彩色相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6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由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和有关部门负责。审核合格者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6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报名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在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广电局网上公开发布,请密切关注。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考核由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原学校或单位联系考核。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将不予聘用。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西环南路128号省广电中心

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办公室  

邮编:350004

电话:0591-87541156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在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88116579


 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2016年5月30日

附件:《2016年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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