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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公布第一届福建省十佳影视创作机构名单的通知
时间:2018-01-04    来源:    字体显示:   默认   阅读:14 次

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省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为加快实施繁荣文艺创作“510计划”,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视制作经营能力的企业,积极引导我省影视创作生产,进一步提升我省影视创作生产能力,根据《福建省十佳影视创作机构培育扶持管理办法》,在各设区市推荐的基础上,省局组织评审并研究、公示,现确定以下10家企业(排名不分先后)为第一届福建省十佳影视创作机构,给予每家企业扶持资金30万元。

福建恒业影业有限公司

海峡世纪(福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福建朱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

厦门文广影音有限公司

厦门大洲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泉州金马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泉州市功夫动漫设计有限公司

厦门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皇品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十佳影视创作机构要再接再厉、再创辉煌,进一步引领我省影视创作生产繁荣发展;各级广电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凝心聚力影视创作,突出主流价值,正确把握历史题材、聚焦现实题材、扩大福建题材,力争推出一大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精品力作。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12月29日

主办: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 承办: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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