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
为落实繁荣文艺创作“510计划”,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影视创作企业,现根据《福建省“十佳影视创作机构”培育扶持管理办法》,在各地初审推荐基础上,省局组织评审并经党组研究,评出福建恒业影业有限公司等10家影视机构为首届“福建省十佳影视创作机构”(详见附件),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就公示内容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12日至12月19日
联系电话: 88116540(传媒处)、88116510(机关纪委)
通讯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附件
首届福建省十佳影视创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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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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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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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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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恒业影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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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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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朱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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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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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世纪(福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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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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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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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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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文广影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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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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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洲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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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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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金马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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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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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功夫动漫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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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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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皇品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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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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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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