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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关于公示首届福建省十佳影视创作机构评选结果的通知
时间:2017-12-13    来源: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字体显示:   默认   阅读:573 次

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教育电视台:

为落实繁荣文艺创作“510计划”,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影视创作企业,现根据《福建省“十佳影视创作机构”培育扶持管理办法》,在各地初审推荐基础上,省局组织评审并经党组研究,评出福建恒业影业有限公司等10家影视机构为首届“福建省十佳影视创作机构”(详见附件),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就公示内容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171212日至1219日

联系电话: 88116540(传媒处)、88116510(机关纪委)

通讯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

                            201712月12日


附件

首届福建省十佳影视创作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1

福建恒业影业有限公司

2

福建朱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3

海峡世纪(福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4

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

5

厦门文广影音有限公司

6

厦门大洲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7

泉州金马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8

泉州功夫动漫设计有限公司

9

福建省皇品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10

厦门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 承办: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 传真:0591-8755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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