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详细
分享到:
福建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
时间:2017-01-13    来源:    字体显示:   默认   阅读:3845 次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长期在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身体健康,年龄为22周岁至35周岁,身体健康;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的财务工作经验;

4.会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基础。

二、岗位情况和资格审查

1.招聘岗位:行政文员1名,主要负责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内勤、财务等工作。

2.报名方式:于2017年123日至20172月10期间,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建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0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同时提供原件,审核后即退还。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的,一经核实,即刻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与招录

1.笔试。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含财务专业知识)。笔试时间:2017216日下午3点,地点:省新闻出版广电局4楼多功能厅。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前5名进入面试。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电话通知。根据笔试(占40%)、面试(60%)综合成绩,择优确定1名拟聘人员。

3.体检。拟聘人员接到体检通知后,在10各工作人日内自行体检,并将结果送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执行(前推6个月内曾做过相应项目体检的,体检结果有效)。未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将按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并被录用者,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报销)。

4.录用。应聘人员经考核、体检合格,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聘用手续。  

四、福利待遇

聘用后比照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新近招聘的同类岗位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福利等待遇。

五、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林其泰  收。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522095

    六、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共同组织实施。综合派驻省民宗厅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8116579。

 

附件:福建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聘报名表福建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聘报名表.doc

 

                        福建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112日

主办: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 承办: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 传真:0591-87559325
闽ICP备15002759号-1 技术支持:海西天成
您是第 个访问者